商报讯 (记者 邓琳) 作为医改突破口的社区卫生服务遭遇当头一棒,因缺少资金投入,社区医院被迫陷入“以药养医”的境地。
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昨日表示,目前我国政府资金投入不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多注重收入高、收益大的服务项目,“以药养医”、“以医养防”问题比较突出。 “据我了解,目前北京还没有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北京市卫生局全科医学培训工程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蒋保季对记者说。
今年2月,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就表示,全国将加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鼓励各城市试推社区医院“首诊制”,探索社区医院与大医院“双向转诊”制,突破多年医改过程中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之瓶颈。卫生部部长高强也曾表示,社区医院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基础。由此,社区卫生服务便被提上了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的高度。
蒋作君在分析社区医院“以药养医”的主要原因时指出,投入不足,运行机制错位是其主要原因。由于缺乏政府对社区卫生机构的经费投入,部分社区卫生机构通过医疗服务自筹资金、自负盈亏,导致出现重治轻防、诱导需求、过度医疗等问题。在东中部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生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仅占1/5,难以取得社区居民的信任。“这些问题导致社区卫生资源短缺,发展滞后,群众在社区不能得到有效的防病保健服务,患常见病、多发病也要寻求到大医院进行专科医疗,加剧了看病难和看病贵。”蒋作君说道。
一直以来都把社区卫生服务定位在深化医改的突破口上,也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看做是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
为解决这些问题,卫生部、财政部等7部门近日下发一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其中,中央财政从明年起对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3元、4元给予补助。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上,我国将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可按服务项目收费,也可按病种收费、合同收费及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协商收费,降低药品加价率,逐步弱化药品收益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作用,鼓励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包装、定点生产、统一配送等方式降低社区用药的成本和价格。
据悉,目前,全国95%的地级以上城市、86%的市辖区和一批县级市开展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国已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00多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近12000个,创建了108个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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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三级医院不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商报讯 (记者 邓琳)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表示,不主张把三级医院改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对于“有地方在试点,将三级大医院和社区服务合并,成立一个医疗集团”的说法,蒋作君表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强调现有的城市资源的整合,尤其是把现在城市里的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还有企事业单位的医院转型,或者改造改制成为社区卫生机构,不主张把三级医院改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另外,除了政府投资新建社区卫生机构外,政府还鼓励社会力量包括民营医院参与,同样也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要体现明显的公益性,政府也可以给予必要的补助。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