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长期困扰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深圳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将一些成长性好、偿还能力强的企业捆绑起来,共同向银行贷款,或联合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用多种金融手段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 这是记者从10日召开的深圳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深圳市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最新措施,是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为主体建立“重点民营企业池”,池中企业按一定比例缴纳“互保金”,同时,市财政在“十一五”期间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首期10亿元),与“互保金”共同构建重点民营企业信贷信用平台和补偿机制,用于银行对“重点民营企业池”里的民营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的征信和风险补偿。
    据悉,深圳目前有民营企业15.2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70%,2005年深圳民营企业共完成生产总值1328.9亿元,约占全市GDP的27%,纳税380亿元。(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