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于2006年7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公告》,于2006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延期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现发布第二次提示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提起动议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就其提出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或本次会议)审议。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公司定于2006年8月15日(星期二)14:00召开相关股东现场会议,地点在本公司会议室。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11日-2006年8月15日,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11日9:30-2006年8月15日15:00。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28日。
    5、表决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
    6、提示性公告: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刊登时间分别为2006年7月29日、2006年8月11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见证律师;
    (3)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4)截止2006 年7 月28 日下午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相关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8、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审议《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方案详见于2006 年7 月20 日公告的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投资者亦可登陆巨潮资讯(https://www.cninfo.com.cn/)网站查阅《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需要经参加表决的相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为此,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可登陆巨潮资讯(https://www.cninfo.com.cn/)网站查阅《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有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选择其一种方式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需按照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他人出席的,则须持法人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06年8月7日至8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开会当日也可登记。
    3、登记地点
    江苏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6号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
    电话:0518-5153595
    传真:0518-5150105
    联系人:谭卫
    5、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公司将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的代码:360626,投票简称:如意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连云港如意集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A股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申报价格 委托股数 投票意向
买入 360626 如意投票 1.00元 1股 同意
买入 360626 如意投票 1.00元 2股 反对
买入 360626 如意投票 1.00元 3股 弃权
    4、投票回报
    深交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
    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之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s://www.szse.cn或https://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s://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11日9:30至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7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7月29日至2006年8月15日(每日8:30-17:30,其中:
    8月15日征集截止时间为现场相关股东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