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06 年6 月30 日召开的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方案
    200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5 年末公司总股本270,399,9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7,039,999.8 元人民币。 本公司已于2006 年5 月15 日实施完毕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因此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的公司总股本308,931,9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875273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股东(含高管股)、投资基金现金红利扣税后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787745 元;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不需扣税。本次分红前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8 月17 日,除息日为2006 年8 月18 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6 年8 月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于2006 年8 月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机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华强路口集团总部七楼
    咨询电话:0755-83216296 83030181
    传真:0755-83365392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8 月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