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6 年8月16 日
    ●除息日:2006 年8月1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8 月22 日
    一、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总股本15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7,5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8 月16 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5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为每股0.0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 8月16日
    2、除息日:2006年8 月17 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8 月22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 8月 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均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772-2506159
    联系传真:0772-2506158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长风路2号
    邮政编码:545001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 8月 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