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产物,我们必须客观地看待这个现象,一方面要接受这个现实,以平常心待之;另一方面也要正视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不合理部分,采取有效性措施去限制、杜绝。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另外一个同等重要、同等严重、需要引起同等关注的问题,那就是近几年最终分配后我国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出现急剧下降。 我们必须通过有效措施大力提高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最终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同时实现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目标。
●现阶段,我国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就体现出较大的不公平性,且这种不公平的趋势正在进一步发展。近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国民收入向企业和政府倾斜的势头较为显著。
●近几年我国居民最终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同样呈不断下降势头,并且下降幅度更大。这种扭曲主要是由我国的财税制度、财政体制造成的,主要体现为:(1)二次分配后,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持续下降。(2)最终分配后,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比重急剧下降。最终分配后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比重急剧下降是当前我国最终消费率快速下降、资本形成率大幅上升的最关键因素。
●导致我国居民收入比重持续下降有三大因素:(1)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上升。(2)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让金为代表的制度外收入急剧膨胀。(3)企业利润总额增速要大大高于GDP名义增速。
1979年至2005年我国GDP、城乡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速 (单位:%)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06)
1978年至2005年我国预算内财政收入占名义GDP比重变化情况 (单位:%)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摘要》(2006)
长期以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拉大、基尼系数持续上升(有的测算认为现在已经超过合理值的上限)一直是学界、社会瞩目的问题。居民收入差距扩大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产物,我们必须客观地看待这个现象,一方面要接受这个现实,以平常心待之;另一方面也要正视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不合理部分,采取有效性措施去限制、杜绝。
徐平生,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现就职于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财金研究室,主要致力于中国宏观经济景气监测预警研究和我国资本市场跟踪分析,对近三年我国股市总体运行态势作出了较准确的分析预测。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另外一个同等重要、同等严重、需要引起同等关注的问题,那就是近几年最终分配后我国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出现急剧下降。这是近几年我国GDP保持10%左右高增长,但普通居民感觉生活变化不大的关键原因之一,也是我国消费率不断大幅下降、投资率持续攀升的一个关键影响因素。并且,这个问题的解决是和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问题的缓解紧密相联系的,即我们必须通过有效措施大力提高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最终实际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来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同时实现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的目标。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比重偏低且持续下降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公平是社会和谐基础。初次分配主要解决货币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分配问题,不仅数额大而且涉及面广,初次分配中出现的巨大不公平通过再分配完全解决的难度巨大,把初次分配不公平的问题推到二次甚至三次分配去解决,在实践中很难行得通。
现阶段,我国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就体现出较大的不公平性,且这种不公平的趋势正在进一步发展。近年来,我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国民收入向企业和政府倾斜的势头较为显著。1998年至2003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逐步下降,占GDP比重从53.14%下降到49.62%,下降了3.5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企业营业盈余占比稳中有升,分别从14.47%、13.40%和18.99%上升到15.90%、14.29%和20.19%,分别上升了1.43、0.89和1.2个百分点。数据显示,在成熟市场经济体中,初次分配后,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美国接近于70%,其他国家和地区普遍在54%至65%之间。
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居民收入并没有得到改善,反而持续恶化
由运行数据综合显示,二次、三次等复杂的再分配过程后,近几年我国居民最终可支配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同样呈不断下降势头,并且下降幅度更大。这种扭曲主要是由我国的财税制度、财政体制造成的。
(1)二次分配后,居民可支配收入比重持续下降。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在总体上要低于GDP增长速度。统计数据显示,1979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要逊色于国民生产总值增速。近几年,尽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较接近于国民生产总值,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速要大大低于国民生产总值增速。
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总体低于国民生产总值增速的直接后果,导致了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不断下降。历年《统计年鉴》中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相关数据揭示,二次分配后,1992年至2002年,我国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所占GDP比重下降显著,十年下降超过了4个百分点。2003年以来,由于上游能源原材料价格大幅攀升,导致我国企业利润急剧增长,同时政府税收等预算内收入增速也要大大快于GDP增速,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所占GDP的比重应该下降较大。
(2)最终分配后,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比重急剧下降。现阶段,我国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错综复杂,特别是政府预算外、制度外收入的大量存在,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被大量侵蚀,居民最终可支配收入比重要大大低于统计的二次再分配后的比重。
但是,由于现有统计资料的匮乏,我们难以直接获得经过错综复杂的再分配过程后的居民最终可支配收入所占GDP比重的数据。这里,我们可以通过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和居民平均消费倾向来倒推出居民最终可支配收入占GDP的实际比重。
数据显示,1998年以来,我国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出现了一定波动,但整体下降势头并不显著:城镇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从1998年的0.798下降到2005年的0.757,下降了0.041;农村家庭平均消费倾向则从0.736上升到0.785,上升了0.049。经算术平均后,城乡居民的总体平均消费倾向变化不大。即使考虑城镇居民消费要高于农村居民消费,城乡居民的总体平均消费倾向会出现一定的下降,但幅度肯定在0.01内。
但是,我们注意到,近几年居民最终消费率出现了大幅下降。从1999年的47.6%水平急剧下降到了2005年的38.2%,下降高达9.4个百分点,年均超过1.3个百分点。在居民总体平均消费倾向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唯一的影响因素必然是居民最终实际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出现大幅下降。我们可以利用居民平均消费倾向和居民最终消费率两个指标计算出居民最终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计算结果显示,我国居民最终实际可支配收入占GDP比重从1999年的63.34%下降到2005年的49.55%,七年下降达13.79个百分点,一年平均下降高达2个百分点。
如果我国居民最终实际可支配收入比重保持在1999年63.34%的水平上,按照近几年居民平均消费倾向的最低值0.75计算,2005年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率将可提高10.34个百分点;按照2005年的总体平均消费倾向0.77计算,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率将可提高10.62个百分点。
因此,最终分配后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比重急剧下降是当前我国最终消费率快速下降、资本形成率大幅上升的最关键因素。
我国居民收入比重持续下降的因素分析
国民收入是在政府、企业、居民部门三者中进行分配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GDP增速、居民所得收入比重减小,其他部门收入增速高于GDP增速、其所得收入比重提高,这是相互对应的。近几年,伴随我国居民最终实际可支配收入比重急剧下降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增速高于名义GDP增速(更是大大高于实际GDP增速),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让金为代表的制度外收入大幅增加,我国企业利润增长迅速,这必然是以居民收入损失为代价的。
(1)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上升。近几年,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预算内收入增速较快,2001年至2005年增速分别高达22.3%、15.4%、14.9%、21.6%和19.8%,要快于名义GDP增速。这使得这些年财政收入占名义GDP比重呈逐年上升之势,由2001年的14.9%上升到2005年的17.3%,五年内上升了2.4个百分点。
(2)地方政府以土地出让金为代表的制度外收入急剧膨胀。近些年,随着预算外规费的逐步规范,我国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规模趋于稳定,2003年与2001年相比,增长仅为5%。
但是,近几年,以土地出让金为代表的地方政府的制度外收入异军突起,急剧膨胀起来,目前已经大大超过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规模。据全国人大2004年《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组的报告,“1992年至200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1万多亿元,其中近三年累计达9100多亿元”。国土资源部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土地出让金的价款高达5894.14亿元;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土地出让金总额更是达到了3000亿元左右。
(3)企业利润总额增速要大大高于GDP名义增速。2002年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的逐步显现、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带来的能源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增速大大上升,2002年至2005年增速分别高达22.21%、44.14%、43.09%和20.4%,分别要比同期名义GDP增速高出12.47、31.27、25.38和6.36个百分点。
2006年上半年,工业利润增长超过预期,利润增长呈加速态势,利润增长加快的趋势,将很可能在三季度得以延续。上半年,全国工业实现利润810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增幅同比上升8.9个百分点,比一季度上升6.7个百分点。另据预计,今年前三季度,工业利润同比增幅将达到31%左右,比上半年还要提高3个百分点。
与企业利润持续大幅增长形成明显对照的是,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几年没有增长。据全国总工会2005年对10个省份中的20个市(区)1000个各种所有制企业以及1万名职工的问卷调查,2002年至2004年三年中,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人数占81.8%,比上一个三年增加了28个百分点;只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半的占34.2%,比上一个三年增加了14.6个百分点;更有甚者,还有12.7%的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次调查还发现,2002年至2004年三年中,港澳台企业年均效益增长33%,而职工工资增长为零,企业巨大的经济效益,在职工收入上没有一点体现。另据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对天津等5个城市的纺织企业调查,90%的企业职工工资三年分文未涨。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