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钱。近两年,辽宁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放在突出位置,走出一条壮大县级财政实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路。辽宁省财政厅厅长邴志刚介绍说,辽宁省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解决县乡财政困难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在政策上和财力上给予实实在在的支持:
——对困难县乡实行基本需求保障政策,省财政对县乡一般性转移支付由2002年的6.7亿元增加到今年的24亿元。
——对县域经济发展带来的税收增长,省财政参与分享的增值税、营业税等5个税种的定比增量部分实行全部返还,把更多的收入留在县乡。
——拿出8000万元资金,对县(市)财政的一般预算收入、地区税收收入、财政自给率、财政供养人口系数等主要指标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完成情况好的实行以奖代补。
——拿出3000万元作为县里招商引资大项目奖励资金,鼓励县域经济发展上规模、上效益。(记者 李丽辉)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