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药品招标采购是抑制药品虚高定价,规范药品采购行为的手段之一,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药品虚高定价和医药购销中存在的不正之风仅靠药品招标采购是难以实现的。为此,南京市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南京市委副主委,南京鼓楼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孙则禹向南京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一件“建议取消药品政府招标制度”的建议,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案 由
孙则禹:当今科学发展非常迅猛,新的科学发明、创造发展层出不穷。人类在这种科学发展中不断地受益。药品是医师在诊断疾病后用于治疗疾病以施救病人生命的武器,而且也只有医师知道药品效果,也只有专科医师才知道本学科最新的药物进步成果。当政府在转轨的过程中,将医师和科主任的权限收归政府,十分令人不解。严重地挫伤了医师的积极性,也可能给政府相关部门增加了容易腐败的因素。故建议政府对药品招标制度应予以停止施行为妥。
本期嘉宾 孙则禹
嘉宾身份:南京市人大代表、九三学社南京市委副主委、南京鼓楼医院泌尿外科主任
对 话
主持人:您当初提这件建议的动议是什么?
孙则禹:今年年初,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说,要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很有感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是要敢于为老百姓说话,为老百姓办事。现在的医疗费用正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药价高,是看病难的一个主要问题之一,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之一。
主持人:您认为医药招标就能够解决好这个问题吗?
孙则禹:我觉得,用什么药,用多少药,医生是最有发言权的。医生具有处方权,就应该有选择何种药的权利。在我的医疗事件里,十几年前,曾经用过先锋6号,也就是“头孢拉丁”,那时“头孢”刚进中国,我们科里做过临床验证,效果一直很好。过段时间后,发现“头孢”居然没有疗效了,一打听原来是换了一家药厂生产的同样类型的“头孢”。虽然“此药”的价格比“彼药”的价格要便宜,但效果却大打折扣,病人使用却没有起色。所以,我认为药品招标,不能忽略最有发言权的医院和医生。药品招标,原是医疗行为,政府揽过来已形成许多新问题。药品到病人身上并没有减价,医疗费用仍在不断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不仅病人看不起病,医生自己也快要看不起了。其实质问题究竟在哪里?药品统一招标实际上增加了中间环节,中间费用,为什么不能取消呢?
主持人:您认为解决看病难,最关键的问题在哪里?
孙则禹:规范医疗行为,而不是把权利从医生的手里“夺”走,这样会伤害医生的自尊心的。取消中间环节,只有中间环节越少,药价才会最低。老百姓才会得到最大的实惠。政府应该取消招标采购,可以集中精力去管理假药、劣质药。另外还要加强药厂药品出厂价格,从源头控制并进行经济核算,把虚的水分“挤干”,从而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答 复
南京市发改委第一、我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是根据国家六部委卫规财2001《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省监察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04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要求,从2002年开始,在全市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其目的是规范药品进货渠道,遏制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降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患者和药品产供销各方的合法权益。第二、我市开展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运作。坚持科学评估、集体决策、质量优先和价格合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中标(成交)候选品种,由招标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集体评议决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在开标后从药品招标专家库中抽取投标药品的资质审查、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场均有监督部门派员参与现场监督指导。第三、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非能完全解决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药品流通涉及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个人行为等多个环节,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只能解决药品进货渠道,对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起到遏制作用,不能完全解决所有问题,加之药品集中招标评标程序繁琐,费时费力,只是目前采取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并非最好的办法,如有更好的形式必将取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南京市监察局: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等六部委文件精神,2001年至今,市政府指导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共进行了六次大规模的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零售价较招标前均有比较明显下降,对抑制药品虚高定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同时,我市药品招标评标体系不断完善,使招标工作逐步规范,应该说,总的情况是好的。同时,药品招标采购本身也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如评标结果不唯一,中标企业仍然需二次攻关,原先医药购销中存在的开单提成、拿取回扣等不正之风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评标专家库结构不合理,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部分中标药品配送不及时,影响医院和患者用药;医疗机构回款不及时,造成制药和销售企业的负担等。从全国的情况看和从这几年的我市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践和体会来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仍是目前规范进药渠道,抑制采购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正之风的比较好的形式,我们将与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把投标企业资质关。要按照国务院纠风办和省纠风办的要求尽快健全和完善供资质查询的网上资料库,以保证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二是严把评标、定标关。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三是严把中标药品定价关。在兼顾医院等各方合法利益的同时,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药品招标降价让利带来的实惠;四是严把收费关。坚决杜绝各种违规乱收费行为,减轻投标企业的负担;五是严把合同签订和履约关。确保供需双方按规范要求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购药、供药和回款,使药品招标的结果最终落到实处;六是严把购销监督关。规范交易行为,切实遏制不给回扣(或赞助)就不签订合同、二次攻关、不正当竞争等新的不正之风。
南京市卫生局:我市从2002年开始,在全市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其目的是规范药品进货渠道,遏制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降低不合理的药品价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维护患者和药品产供销各方的合法权益。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是公开招标方式运作,中标(成交)候选品种,由招标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集体评议决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成员在开标后从药品招标专家库中抽取投标药品的资质审查、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场均有监督部门派员参与现场监督指导。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并非能完全解决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药品流通涉及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个人行为等多个环节,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只能解决药品进货渠道,对药品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起到遏制作用,不能完全解决所有问题,加之药品集中招标评标程序繁琐,费时费力,只是目前采取的一种比较好的形式,并非最好的办法,如有更好的形式必将取代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通过对以上三家的采访,记者发现南京市发改委与南京市卫生局的答复基本一样。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