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低调运作意外引来公众高度关注;已在国内“内部审批”20年之久的国际狩猎走向台前之际,收益分配及加强监管等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
核心提示
这是最受关注的一场拍卖会,它拍卖的是“野生动物狩猎权”。 从媒体首报该消息,到国家林业局宣布推迟,中间只有四天。
林业局称,作为首次尝试,他们希望能低调运作,但一则拍卖公告给此事带来了意料不及的公众关注,也揭开了已在国内“内部审批”了20年之久的国际狩猎面纱。实际上,从国际猎人入境、持枪到进山狩猎,国内代理机构和动物主管部门已经有了一套相对完整的运作流程,但在行政许可法出台之后,拍卖成了惟一的选择。
尽管遭遇种种质疑,但拍卖几乎已成定局,而狩猎收益如何分配、如何加强监管和保护才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地方。
8月11日上午,王巍在办公室里上网,偶然看到了国家林业局新闻发布会的网上直播,紧接着同行给他打来了电话,“我才确认了这个消息”。
这对他和他的同行来说是个坏消息:原定13日召开的国际狩猎拍卖会推迟。
“去成都的机票都已经订好了。”王巍一脸无奈,他是国内某国际旅行社的负责人,该旅行社是参加竞拍的四家代理机构之一。“如果通知国外客户,至少要流失三成客人。”
被推迟的拍卖会是国内首次“野生动物狩猎权”的竞标,目标客户是今年秋季的国际猎人。从媒体首次报出该消息,到林业局宣布推迟,中间只经过短短四天。
“意外”曝光
“我们一直都在为此事做准备,并早早就通知国外客户,”另一家拥有代理资质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10万元的保证金都已上交”。
对王巍和他的同行来说,这次拍卖会充满了“意外”。
“我当时是偶然看到这条消息的。”最先报道此事的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最初他只是在成都一家报纸上看到了一则拍卖公告,时间是8月7日。公告并不惹眼,只占报纸小小一角,内容很简单。
“标的名称: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拍卖时间:2006年8月13日下午14时;竞买人资格限定:仅限国际狩猎代理机构和国际狩猎活动组织机构。”
“这是首次尝试,希望能低调运作”。8月10日下午,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处处长王维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8月9日,中国青年报率先以“我国将首次拍卖野生动物狩猎权”为题报道此事。随后四天里,这条消息引发了一场全国范围内的讨论。
“其实已经准备一年多,先后征求过很多的意见。”王维胜说,但此事引起的反响让林业局始料未及。
大约在去年,林业部门开始就召开拍卖会征求四家代理机构的意见。一家有资质的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四家代理机构都提交了书面意见,“当时就有争议”。
此后,此事再没大的进展。直到今年上半年,林业部门通知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妇女旅行社等四家机构参与秋季野生动物狩猎权竞拍,并定下具体时间为8月13日。
确定拍卖后,林业局并没有详细解释拍卖具体方案,原本打算8月10日在网站上公示,涵盖拍卖的具体地域、竞标价格折算公式、猎物捆绑形式等细节。
“我们一直都在为此事做准备,并早早就通知国外客户,”另一家拥有代理资质的旅行社负责人表示,“10万元的保证金都已上交”。
“后来一直没有公示。”他有些遗憾。对于参与竞拍的代理机构而言,没有公示,就无法有针对性地准备拍卖的详细策略,也无法预计拍卖方式。
10日下午,王维胜解释说,林业局的想法是,12日下午到成都后再和四家代理机构召开拍卖前的准备会议。“会议上就会公布拍卖的方案,竞标的方式。”
他和几位林业局人士均表示,12日要去成都。
事情在次日突然发生变化。11日上午,林业局紧急约见记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宣布,原先安排的13日国际狩猎拍卖会推迟。
“不拍卖不行了”
国人知之甚少的原因是,此前均采用了内部审批的方式。“只有申请人、审批人知道,社会不知情。”
曹清尧解释推迟原因时表示,国人对狩猎权拍卖的看法很多,为慎重起见,有必要再听听各方意见。
“因为这个事情(狩猎)此前没有公布,只是内部掌握,社会上了解得少。现在公布了,关注程度高了,有一些不同的观点,也很正常。”新闻发布会上,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司的副司长王伟说。
实际上,从1985年左右,野生动物狩猎在我国已经开展。
林业局的资料显示,从1984年我国在黑龙江建成第一个国际狩猎场到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总共25个国际狩猎场,狩猎物种涉及盘羊、岩羊、马鹿、扭角羚、野牦牛等十几种野生动物。
而国人知之甚少的原因是,此前均采用了内部审批的方式。“只有申请人、审批人知道,社会不知情。”
“这种情况下,走关系的就比较多。”林业局一名高级技术人员说。
目前,我国可以代理该项业务的“申请人”有四家,即参与本次竞标的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妇女旅行社、北京正安国际旅行社等四家旅行社。王维胜介绍说,要取得代理权,必须有野生动物方面专业的资质,具有相应的渠道。
“这个资质由国家林业局来认可,这是一种行政许可,许可的过程中有相应的条件,需要具备专业的人才,国际上有业务来往等等。”他说。
此外,对于狩猎猎物的价格也是采取行政定价的方式。记者从林业局了解到,1997年林业局曾下发通知,为具体的野生动物狩猎定价。
“一只盘羊最高价为12000美元,羚牛11000美元,岩羊9000美元,等等。”王维胜介绍说,1997年后基本都是这个价格,只有个别有变动。
“价格是强制性的,法规授权林业局有这个定价的权力。”他介绍,林业局定价时参照了国际上的情况。”
记者在对以上四家旅行社的采访证实,目前他们所执行的猎物价格标准,正是1997年林业局下发的价格表的标准,“具体正是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管理处制定的”。
以上信息拍卖前一直在林业部、代理机构之间传递,公众所知甚少。但2003年,国家行政许可法出台,成为拍卖会的法律依据。
其中第53条规定,属于限制自然资源的利用,应采取招标或者拍卖的形式;第74条规定还定下罚则,应该拍卖而没有拍卖,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处理。
“不拍卖不行了,传统的行政审批是违法行为。”王伟说,“但公众的关注程度超出我们的想象。”
只对国际猎人开放
“同样一只羚羊,原始(当地偷猎者)打了吃了,基本没有价值可言。”而开展一次国际狩猎,可以获得几千甚至上万美元的收益。
本次拍卖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拍卖的狩猎野生动物额度只面向国际市场,即“国际猎人”。
实际上,国际猎人进入我国狩猎已有20年之久。王维胜解释说,当初开放此事,主要是从资源利用最大化的角度考虑。
“同样一只羚羊,原始(当地偷猎者)打了吃了,基本没有价值可言。”而开展一次国际狩猎,可以获得几千甚至上万美元的收益。
之所以未对国人开放,一个原因是那时的收入水平无法承受如此高昂的价格。
据国家林业局统计,从1985年到现在接待猎人1101人次,狩猎收入的总数是3639万美元,猎捕的野生动物是1347头。
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负责人表示,全年通过四家代理机构进入我国狩猎的国际猎人大概在100人左右。一年当中,境外狩猎者在中国猎捕的野生动物只有200头。
目前,中国周边国家只有朝鲜禁止外国人进入狩猎,战乱国家如阿富汗、巴基斯坦等都在接纳国际猎人。
与国人相比,国际猎人进入中国打猎是完全两套程序。一位长期从事该项业务代理的业内人士说,“老外的程序要严格复杂得多。”
他介绍,国际猎人进入中国打猎需要国家林业局直接审批。需要办理各种繁琐的手续,包括签证、动物出口证明、持枪许可证等等。
国人进行野生动物狩猎的另一个障碍是枪支问题。
林业部在新闻发布会上也表态,针对国人狩猎的门从来没关过,但枪支要严格管理,须有持枪证,条件成熟后国人也可能合法狩猎。
目前,已由极少数中国人开始成为国际猎人到国外打猎。王巍透露,目前他所在的旅行社每年代理2至3名去非洲打猎的国内猎人,狩猎对象主要是犀牛、大象等野生动物,“每次费用需要几万,甚至百万元,大象要5万美元,犀牛更是4万至20万美元不等,也有几百美元的”。
“豪华狩猎者”
猎物出现后,老外可能一两枪就能打中目标,那么这个狩猎就圆满结束,但前后的准备时间长达一两年。
因为长期游离于普通民众的视野之外,国际猎人的狩猎也因此而笼罩着“神秘”光环。而在代理机构眼中,打猎过程很简单,一般就一两发子弹,完事。
就是这一两枪让代理机构费尽周折。
国内目前拥有该项资质的代理机构,都是先通过自己的海外网络找到猎人,再向国家林业局申报打猎物种与数量。最后,林业部通过专家评审,控制每年可以狩猎的动物种类与数量。
“一般都是提前与客户签订协议,代理机构只能根据经验签订来年合同。”王巍说,最初做这行时,提前两三年签约都很正常,但近年来签约时间在缩短,一般到了半年左右。
一位业内人士称,由于代理机构对动物种类与数量摸得很清,最后被林业局“毙”掉的计划很少,“也就是3%-5%.”
当然,做这种行业也有风险。“拍卖指标的有效期持续到明年4月30日,如果旅行社拿到指标但没找到客人,那么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同时指标回收,放到下一年拍卖中。”他特意强调,这种指标一旦过期限就自动消失,不是一种财产的概念。
目前,来自国外的国际猎人群体纷繁复杂,一般是狩猎爱好者,也有专职猎人,专门为各国博物馆到世界各地收集动物标本。他们来自欧美国家,狩猎主战场包括加拿大、美国、欧洲、非洲、俄罗斯、蒙古。
“到我国的基本上都是‘豪华狩猎者’。”王伟介绍,相对来说,这些人都是比较有身份的人。他们必须具有狩猎技能,包括动物识别、使用猎枪等能力。
这是一个考验耐心的过程,同时需要掌握专业的动物知识,比如习惯的栖息地,经常出没的地方。“王巍说,为避免误伤或猎物不够大(老),一般要使用专业的10倍的双筒外加40倍焦距的单筒望远镜,一个价码大概一万到三万多元。
“一个猎人往往围着七八个人,包括管枪的人、林业部门负责监督的人、旅行社的人。”郭松林说。他是四川一家国际狩猎场的专职向导,从事该行业已经10几年。
进山之后,一般要在山里呆上两三天,晚上睡觉就拉起帐篷。
代理机构人员表示,猎物出现后,老外可能一两枪就能打中目标,那么这个狩猎就圆满结束,但前后的准备时间长达一两年。
通常,国际猎人打猎后往往拿走动物的皮毛或头角,回国后挂在家里作为装饰品,这些动物皮毛的处境,代理机构为此须要办理专门的动物出口证。
“在国外,评价一个猎人的水平,往往根据打猎得到的头大小,角越大,表明此人枪术越发高明。”而雄性老年个体的头角往往比较大。
专门监管
“误伤了也不行,只要是野生动物见血了,不管死亡与否,受伤轻重,都要全额支付该动物的狩猎价格。”
在林业局人士看来,对国际狩猎的监督一直是很严格的。
王伟介绍,在我国打猎,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来福枪。申报持枪证则主要由代理机构来完成。
据新华社报道,洋猎人要在我国狩猎,首先要向公安部申请登记,对其所持枪支要登记备案,乘坐航班时要严格按照枪支和子弹分离的原则。到达狩猎地机场后,当地公安机关要在现场监督,林业部门控制枪支,仍旧坚持与子弹分离。
而在打猎的物种而言,按照国际惯例,打猎要遵循“打公不打母、打老不打幼”的原则,王维胜说,如果多打了,要按照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进行相应的处理。
“误伤了也不行,只要是野生动物见血了,不管死亡与否,受伤轻重,都要全额支付该动物的狩猎价格,狩猎活动也就此结束,所有服务停止。”他解释道。
而根据郭松林介绍,目前,狩猎的猎物基本都是草食动物,雌雄的外在性别特征非常明显,越是年老的雄性动物,它的角就长得越粗壮,雌性的角反而不明显。“误伤或误杀的可能性很小,一般在1%到2%左右”。
据王维胜介绍,而按照原先涉及的拍卖规则,政府会有专人监督代理机构履行指标的情况,是否在规定区域、限定时间、数量内狩猎,是否遵循狩猎的基本道德准则。
而针对外界最为集中的质疑:拍卖狩猎额度是否还会对种群产生影响,王伟反复对外界申明:“狩猎也是为了保护。”
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计,拍卖的国际狩猎数量大约占我国可以猎杀动物资源总量的万分之二点七。而国际上传统的理论狩猎数据可达到15%,就是说如果每年增长量是100头,就要消灭15头。
“蒙古每年国际狩猎指标多达上千,通过中国过境的就有上百人。中国的国际狩猎数量根本不会影响动物种群的稳定。”王巍认为。他毕业于某大学动物专业。
而多数质疑者认为,中国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虽然得到一定的恢复,但远远没到不杀不可的“饱和”程度;大自然遵循弱肉强食和优胜劣汰原则,能够维持不同种群间的动态平衡,刻意猎杀只会破坏。
12日新华社评述认为,“有限度狩猎”一旦成了旅游项目,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很容易变成“无限度滥杀”。而地方林业部门既然有了经济利益目标,当“保护”遭遇“产业”时,到底还有多少举动能不被金钱所冲击?又有谁能保证这个“限量版”的狩猎会完全遵守游戏规则?
保护还是破坏
“以前就曾有过一个狩猎向导,专门坐了十几个小时的大巴,跑到省城去举报当地一个部门领导非法狩猎的情况”。
目前,国际猎人进入中国打猎的消费从500美元到上万甚至十几万美元不等。他们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猎物费、资源费、综合服务费等。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产业处处长曹良介绍,狩猎扣除成本和所要交纳的国家资源税后,其资金将留在当地进行野生动物的保护。
按照国家林业局公布的信息,该项费用主要分配为,国家收取资源管理费,一级保护动物是拍卖价的6%,二级动物是4%;猎物费全部用于保护当地野生动物;综合服务费其中15%由中介代理机构收取,剩余部分由省、县、猎场所在地分摊。
王巍解释说,比如猎杀一只盘羊的价格是1万美元,那么,旅行社从中扣除15%即1500美元的服务费,剩余的8500美元都要交给当地省级的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再由该部门逐级分配到下属的市、县、乡、村各级部门。
“最多的时候要支付10几万人民币的费用”,他说。
按规定,省里留下部分服务费,保护经费直接下发到保护站,进行野生动物的监测,一部分补偿周围的牧民,进行社区共管。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人截流资金装到个人的口袋里,国家财政审计部门将会查处。
王维胜说,狩猎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尽可能地提高狩猎资源的价值。据悉,新疆有8地(州)的动物保护机构都是用狩猎收入建立起来的。
此外,国家每年对于野生动物保护资金的投入都在亿元以上。“但是,投入资金最多的野生动物保护区,却并不一定是野生动物保护最好的地方。”动物野生协会一名专家告诉记者,以前动物保护多是采用了国家拨款的模式,而能够在保护动物方面起到很大作用的农民并未得到任何收益,因此也没有积极性。
而国际狩猎给当地人带来了一些收益。据郭松林介绍,一般而言,一个向导一次狩猎可获得几百元到千元以上的报酬,需要时间大概是5至7天,最高的一次一个人挣了12000元。“在当地,这不是一笔小数目”。
王维胜说,一个国际猎人曾去一个地方打羊,结果羊被当地人打怕了,一见人就跑,几天下来一无所获,这个猎人后来和当地的官员和百姓说,如果当地再不加强保护,就再也不会有国际猎人来了。当地人此后开始主动加强保护。
上述专家认为,不能一味地反对狩猎,也要看到,国际狩猎不仅给当地的动物保护输入了资金,也可以在客观上改变猎场周围农民的思想,让他们自觉地守护猎场。“以前就曾有过一个狩猎向导,专门坐了十几个小时的大巴,跑到省城去举报当地一个部门领导非法狩猎的情况,最后被举报者被免职”。
但他也提出了一个质疑,野生保护动物是国家的,而这些收益是由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来拿,这是不是合理?这位专家表示,与以往不透明的操作方式比,公开拍卖实际上是一种进步,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国际狩猎还有很多地方需要进一步规范。 (责任编辑:田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