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股,非流通A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送给流通A股股东,送股数为26,876,845股,即流通A股每10股获送2.097319股股份,实施转增后公司A股总股本变为361,770,404股;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5日
    4、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及转增股份到账日:2006年8月16日。
    5、流通A股股东获得非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股份到账日:2006年8月17日。
    6、2006年8月1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
    7、流通A股股东获得转增股份及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8月17日。
    8、方案实施完毕,公司A股市场股票将于2006年8月17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A股股票简称由“*ST珠江”变更为“G*ST珠江”;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方案通过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7月31日经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一)、珠江控股本次股改采取“资产出售+利息豁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结合的对价安排,珠江控股将其持有的北京飞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新立基真空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万网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迪瑞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五家科技类公司的股权溢价出售给北京新兴,冲减珠江控股向北京新兴借款本金6,404.89万元,同时豁免截至到2006年5月31日应支付给北京新兴的借款利息5,995.02万元,同时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3股,非流通A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送给流通A股股东(流通A股每10股获送2.097319股),非流通股东由此获得所持原非流通股份在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二)、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至2006年8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A股股东。
    (三)、非流通A股股东承诺:
    参与本次股权分置股改的非流通A股股东除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法定最低承诺义务之外,控股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京万发”) 特别承诺:
    1、北京万发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A股市场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2、对于部分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A股股东,在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之前,有权按照公司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0.19元的价格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万发出售所持有的股份。对于该部分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A股股东,由北京万发向流通A股股东先行代为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非流通A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送给流通A股股东),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A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偿还代付的对价或征得北京万发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程序
序号 日期 事项 是否停牌
1 2006年8月14日 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继续停牌
2 2006年8月15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股权登记日 继续停牌
2 2006年8月16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到账日 继续停牌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 继续停牌
3 2006年8月17日 原非流通A股股东持有的非流股股份性质变 恢复交易
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流通A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帐日、公司股票
复牌、对价股份上市流通。
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ST珠江”
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
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4 2006年8月18日 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 正常交易
期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股份支付办法
    非流通A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每位流通A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五、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A股总股本为320,150,80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为206,744,976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64.58%。
    本次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公司A股总股本为361,770,404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为154,991,251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42.84%;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为206,779,153股(其中高管持股34,175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57.16%。
    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累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注1)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07,993,698 G+36月 注2
2 广州市利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17,000,000 G+12月
3 恒隆国际有限公司 13,570,000 G+12月
4 上海中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000,000 G+12月
5 海南粤银科技有限公司 2,660,000 G+12月
6 江门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00,000 G+12月
7 上海佳淳商贸有限公司 1,700,000 G+12月
8 上海鸿欣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450,000 G+12月
9 海南瑞利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0 G+12月
10 北京汇鑫安达科贸有限公司 1,000,000 G+12月
11 海南德年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G+12月
12 海口粤美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G+12月
13 福州麦点广告有限公司 1,000,000 G+12月
14 海南明欣工贸有限公司 1,250,000 G+12月
15 上海思可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730,000 G+12月
16 海南百勤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500,000 G+12月
17 海南天旭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500,000 G+12月
18 海南嘉祺贸易有限公司 300,000 G+12月
19 洋浦中扬实业有限公司 300,000 G+12月
20 上海万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G+12月
21 上海郎的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 G+12月
22 富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8,836,600 G+12月 注3
23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497,500 G+12月 注3
24 广州珠江外资建筑设计院海南分院 5,532,480 G+12月 注3
2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98,500 G+12月 注3
26 市金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599,000 G+12月 注3
27 深圳市平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599,000 G+12月 注3
28 海南荣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469,000 G+12月 注3
29 南华金融公司 1,299,500 G+12月 注3
30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299,500 G+12月 注3
31 海南雪银实业开发公司 1,299,500 G+12月 注3
32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天津静海支行 1,299,500 G+12月 注3
33 海口宁夏经济发展公司 779,700 G+12月 注3
34 上海敏雄贸易有限公司 565,000 G+12月 注3
35 桂林市香桂苑酒楼有限公司 535,620 G+12月 注3
36 海南普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2,000 G+12月 注3
37 上海真阳商贸有限公司 368,380 G+12月 注3
38 东阳市华益计算机有限公司 226,000 G+12月 注3
39 上海青浦爱司特针织厂 169,500 G+12月 注3
40 上海德恺服饰有限公司 113,000 G+12月 注3
41 上海佩顿工贸有限公司 113,000 G+12月 注3
42 上海辰文贸易有限公司 113,000 G+12月 注3
43 上海景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7,800 G+12月 注3
44 上海大栅栏机械有限公司 56,500 G+12月 注3
45 上海派克文化体育信息有限公司 56,500 G+12月 注3
46 上海法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45,200 G+12月 注3
    注1:G日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
    注2:北京万发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份。
    注3:对于该部分未明确表示同意意见的非流通A股股东,由北京万发向流通A股股东先行代为支付相应的对价安排(非流通A股股东放弃其转增所得股份送给流通A股股东),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A股股东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偿还代付的对价或征得北京万发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9楼
    邮政编码:570125
    联系电话:0898-68581888转
    联系人:冯湃、顾利荣
    九、备查文件
    1、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