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6年8月10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11,784,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7%,下称“集团公司”)通知:集团公司于2006年8月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62,297,6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有关规定,我公司承诺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