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06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4月6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于2006年2月25日、4月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公司收购集团联碱装置后,增加了纯碱、氯化铵两种主要产品,所用包装袋需从公司控股股东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曲靖永益包装有限公司购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该包装袋采购形成的关联交易作补充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预计全年采购数
关联方 与本公司关系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额的比重(%)
曲靖永益包装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采购原材料 包装袋 1,152.87 60.6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曲靖永益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4.74万美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曲靖市花山镇
    法定代表人:张跃龙
    企业类型:合资经营(奥资)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自产的塑料涂膜编织袋及其它塑料制品。
    曲靖永益包装有限公司是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维股份与曲靖永益包装有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合订本)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人购买包装袋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本公司已于2006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从该关联方采购包装袋。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类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云维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