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经咨询大股东-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总集团),获悉该公司日前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8月8日下达的(2006)二中执字第00806号《执行通知书》,就北京古玩城市场集团诉住总集团一案,依法冻结住总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2,500万股,期限为1年。
    截止2005年12月31日,住总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被司法冻结总计2,100万股,占总股本的3.11%;截止目前,住总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被司法冻结总计6,208.7086万股,占总股本的9.20%。目前住总集团正在积极协调各方,争取尽快达成和解方案,解除司法冻结。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