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于2006年8月1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06年8月10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顺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认真审议了公司《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并保证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扩建芜湖公司6万吨塑料型材项目的议案》;
    鉴于目前市场需求状况,经过充分调研,为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竞争优势,董事会同意投资2.3亿元,利用芜湖公司三分厂的现有厂房扩建6万吨塑料型材项目,其中白色型材4万吨,彩色型材2万吨,项目建设期为一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的快速发展,满足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需要,充实子公司管理力量,现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分工做适当调整:
    同意齐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宁波海螺塑料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同意明章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上海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同意聘王杨林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王杨林先生简历附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8月12日
    王杨林先生简历:
    王杨林先生(身份证号码:340827197412034711),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后进入公司,2000年升任公司质控处处长助理,后历任公司质控处副处长、处长、公司型材一二分厂厂长、型材三分厂厂长,现兼任公司型材三分厂厂长。王杨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