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06年8月11日上午10:30在厦门市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6号楼七匹狼销售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兴群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