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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06 年中期报告披露关联方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钢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23,331,654.47元。 经查,公司因重组遗留问题发生的法律诉讼,将关联方北钢集团在上半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列在其他应收款—北钢诉讼科目下,未确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北钢集团的债权债务往来,现将关联方北钢集团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补充披露如下:
    一、北钢集团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情况
    2002 年3 月16 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根据协议,北钢集团承诺承担原北满特钢的全部债务,但由于部分债权人不同意转出其债权以及其他原因,致使北满特钢的部分债务就存留在本公司,为此,公司重组完成后发生的部分债权人通过法律起诉龙建股份,截止2006 年6 月30 日,法院判决公司败诉1582.98 万元,已执行2025.40万元(账面数)。2006 年3 月29 日,北钢集团用现金偿还100 万元后,截止2006 年7 月31 日,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527.58 万元(账面数),主要包括:
    1、营口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辽宁省大石桥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败诉,金额830 万元。2006 年4 月28 日,营口青花耐火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辽宁省大石桥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公司持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58.33 万股股权,以每股0.47 元价格拍卖685.42 万元并执行,2006 年7 月,法院执行本公司货币资金112.2 万元,还剩32.38 万元未执行。
    2、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败诉,金额110 万元。2005 年,大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75 万元资产,2006 年6 月20日,执行40 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3、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湖南省衡阳蒸湘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败诉,金额46.5 万元。2006 年6 月22 日,湖南衡阳钢管集团有限公司向湖南省衡阳蒸湘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17.07 万元,还剩29.43 万元未执行。
    4、营口兴华镁矿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辽宁省大石桥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败诉,金额257.48 万元,还未执行。
    二、解决北钢集团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采取的措施
    北钢集团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527.58 万元是公司重组遗留问题发生法律诉讼,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形成的,公司将通过法律形式要求北钢集团用现金偿还,维护公司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对于关联方北钢集团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方案的落实情况,公司将及时、详细的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8 月1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