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 元(含税),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
    .. 扣除个人所得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 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9 元
    .. 股权登记日:2006 年8 月17 日
    .. 除息日:2006 年8 月18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 年8 月25 日
    本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 年6 月27 日召开的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 年6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将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分红派息方案
    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 年末总股本473,495,211 股为基数,按每10 股分1.00 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共派发现金红利47,349,521.10 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每股税前和税后红利金额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个人股东及投资基金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9 元;对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 元。
    三、 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06 年8 月17 日(星期四)
    2、 除息日:2006 年8 月18 日(星期五)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 年8 月25 日(星期五)
    四、 分派对象
    截至2006 年8 月17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领取时间为2006 年8 月25 日以及其后每月15 日(休息日顺延一天)的9:30—11:00 和14:00—16:00,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卡、经办人身份证明到公司来领取。
    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国有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将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由该公司代为发放。
    六、 咨询联系办法
    1、 联系地址:上海是武宁南路488 号(智慧广场)18 楼
    2、 邮政编码:200042
    3、 联系电话:021-62328282
    4、 联系传真:021-62326869
    5、 联系人:刘叙洪 骆琼琳
    七、 备查文件
    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8 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