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魏黎明 广州报道
    创建近90年的广州市东山区人民医院(下称东山医院)即将改换门庭。
    7月底,广州市越秀区与三甲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下称中山一院)签定协议,东山医院被其接收,成为其分院区。
    与该院同时被接收的,还有越秀区的6个社区卫生服务点。
    社区小医院“打包”给一家三甲医院,这在全国是首次。
    此举被坊间评价为,中心城市“大医院+社区医疗点”时代的到来。
    东山医院日均门诊量不到600人,而一路之隔的中山一院日均门诊量1.2万人。中山一院负责人表示,该院一半的门诊量未来将转移到东山院区。
    政府积极
    中山一院是一家三甲医院,隶属国家卫生部。东山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医院,隶属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两间医院是一条街上的“邻居”。
    8月10日,记者在东山医院简陋的大堂里看到,患者基本可以随到随诊。医院仅一座十几层高的单体楼,顶上两层是办公区,余下楼层是病区,不少病床是空的。而再步行几分钟到中山一院,宽阔的大堂里,人满为患,咨询导医台前都排起了队。
    在两家医院所处的路段,还有广东省人民医院、铁路医院等多家医院。东山医院虽然收费低廉,但就连一些头疼感冒的小病,患者也不愿选择这家二甲医院。东山医院的日子一直不好过,惨淡经营。
    去年11月,越秀区卫生局与中山一院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上月28日,双方正式签定协议——越秀区东山医院、东湖街、农林街、大塘街、梅花街、白云街、黄花岗街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财、物整体转移给中山一院。
    “大医院成片接管社区卫生服务点,这在全国还是第一次。”中山一院党政办公室人士向本报介绍。
    中山一院院长王深明表示,“打包”转让是在越秀区卫生局提议下进行的,意在利用中山一院的龙头地位,整合附近区域内的医疗资源。
    事实上,早在1999年,中山一院就接管了当时的黄埔区人民医院,并将其更名为该院的黄埔院区。当时的接管也是首先由黄埔区政府提出,并得到了广州市政府的批准。
    根据当时的协议,黄埔区人民医院人、财、物全部归中山一院管理。2002年,黄埔区人民医院的产权无偿划拨给中山一院,两家医院间的体制最终得以理顺。
    此次接收越秀区7个社区医疗服务点,双方在协议中同样没有明确所有权。“由于当地政府积极主动,因此双方虽然一个隶属国家卫生部,一个隶属地方政府,但在转移过程中没有出现麻烦。”中山一院党政办公室人士说。
    各自的算盘
    事实上,地方社区医院一直面临经营不善,每年靠地方财政维持的惨淡局面。近年来,各地政府虽然向市民大力宣传“小病去社区,大病去大医院”,但是,人们仍然愿意选择大医院就诊。这就造成大医院的博士、教授常常为感冒病人进行诊治。另一方面,社区医院难以吸引到人才,医科毕业生一般都不愿意到社区医院工作。
    去年底,广州市政协实地走访发现,广州约八成社区医院是亏损的。像东山医院刚好位于大医院密集地区,日子更加难过。而原来的黄埔区医院则地处偏远,当地人得了稍微重一点的病,宁愿熬一个小时,也要挤车到市区大医院就诊。
    中山一院院长王深明预测:“将来在广州这样的大型城市,区级医院将全面退出市场。”
    此次转移协议签定之前,越秀区政府要对社区医疗机构按照每人每年10元-2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移交之后,政府可以放下这个“包袱”。
    而中山一院每日门诊量过大,出于分流病患的考虑,急需扩张。
    于1999年接管的黄埔院区经过几年的经营,门诊量从最开始的每天900人上升到1800人,年收入从3000万元增加到去年的1.4亿元,经营状况在移交之后明显好转。
    同样,中山一院也很有信心让东山医院复兴。“东山医院现在每天的门诊量五六百人,200多张病床使用率不足30%。移交之后,能够明显缓解中山一院本院的住院压力,同时分担本院常见病的门诊任务。当然,前提是保证和中山一院同样的医疗水准。”
    据悉,为了保证医疗水准,中山一院将派出大批专家到新接收的7个医疗机构坐诊。同时通过激励政策,吸引人才进入新院区工作,待遇、升职机会优先考虑。
    政府卫生职能该丢吗
    中山一院此次大举接收社区医院,在业内引起激烈的争论。
    根据双方协议,接收后,中山一院承担7家医疗机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保证其公益性质不改变、资产不转移、原有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身份不变、待遇不下降。越秀区政府在今后三年内保证对这些医疗机构的经费总投入不减少。
    有人士指出,三年之后地方政府将不再承担公益性质的社区医疗机构的投入,当起了“甩手掌柜”,是否合适?各级政府的卫生职能,该不该丢?
    事实上,相对于高调的广州市卫生系统,广东省卫生厅对此次“打包”接收至今未作明确表态。针对广州在全国首创的这一模式,广东省卫生厅显然有自己的考量。
    2003年,被中山一院接收的黄埔院区经物价部门批准晋升为三甲。而广东省卫生厅却表示黄埔院区仅是相当于三甲,收费仍要按照二级医院标准执行。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