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4日电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12日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称,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要求,从去年8月至今,中国共关闭煤炭矿山近6000处,关闭非煤矿山2000多处,关闭矿山工作初战告捷。
做好关闭矿山工作,既是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专门对关闭矿山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要求关闭矿山要一抓到底。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专门下发文件,对关闭禁采区内的矿山和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作出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关闭的标准和工作计划。各地确定并公告了关闭矿山名单,采取联合行动,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实施关闭工作。江苏、浙江等省针对采石矿山点多、面广、环境破坏严重等状况,编制了专项开发规划,划分了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对禁采区内的采石场一律予以关闭。山西、陕西、内蒙古、河南、河北、北京、湖南、广东等省(区、市)关闭小煤矿工作均取得了显着成效。
下一步将加大关闭矿山工作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凡在矿产资源规划和各类保护区设定的禁采区内开采的矿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违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矿山,一律予以关闭。按照“谁关闭,谁负责”的原则,对已列入关闭名单的矿山企业,及时依法注(吊)销相关证照,做到“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筒”。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切断关闭矿山电源,停止供应并妥善处置爆炸物品。要研究建立合理补偿机制,妥善解决关闭矿山遗留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吴岗)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