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卫生部网站
卫生部8月14日通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患者李某某,男,62岁,农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人。患者6月19日发病,临床有发热、肺炎表现,因病情迅速加重,经抢救无效,于7月12日死亡。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患者发病前1个月无外出史,无人禽流感病例密切接触史及病死禽畜的密切接触史。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发病后第14天的咽拭子和含漱液进行检测,结果H5亚型禽流感病毒核酸均阴性。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标本进行复核检测,结果H5N1禽流感病毒核酸均阴性。为慎重起见,7月1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含漱液标本进行第3代H5N1禽流感病毒分离呈阳性。8月2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患者的剩余标本再次进行了病毒分离,咽拭子和含漱液标本H5N1病毒分离均呈阳性。
卫生部专家组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确诊病例定义和我国诊断标准,判定该患者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
患者发病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卫生部门采取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严密的医学观察,未发现异常临床表现。
该患者的有关情况,卫生部已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