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罗文辉发自上海
对物流业态创新中互联网和中远期现货交易有机结合的产物——大宗电子交易市场,是堵还是疏,正摆在有关决策部门面前。
在国际性大宗商品牛市中遍地开花的国内大宗电子交易市场,至今只有一个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修订的技术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可作为行业规范,也无明确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并时刻背负着“变相期货交易”之名。
在大部分大宗电子交易市场的负责人眼里,商务部而非证监会才是这一新兴行业的监管部门。7月底于北京召开的“2006首届钢材贸易商大会”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标准处处长胡剑萍曾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商务部正在修订有关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规范。
不过,远水解不了近渴,这是不少业内人士的判断。
上述《期货条例(草案)》如不久即获通过,势必对现有电子交易市场造成冲击。事实上,今年3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第十五条曾首次提及要“取缔地下钱庄和变相期货市场”。
而今有关部门在年底前推出股指期货之心急切,此前已有消息显示《期货条例(草案)》有望在8月中下旬通过。因此,也不难理解各大宗电子交易市场近期纷纷上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心理。
大宗电子交易市场在中国能够得以迅速发展的基础,就在于它能够大幅降低尚不发达市场体系下的物流成本和资金占用。而且如大部分电子交易市场的负责人向《第一财经日报》所述,其存在也有极大可能阻断了原材料采购环节中的商业贿赂通道。
一直在疾呼“创新市场体系发展现代流通”的中国市场学会理事长高铁生表示,应对电子交易市场采取疏导而非堵截政策。
中国期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常清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变相期货交易”的产生和泛滥也是因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只是我国缺乏此方面的供给无以满足各行业进行风险管理的需要。因此不能一味堵截电子交易市场的出路,而应从疏导需求角度大力发展期货市场,推出被大宗电子交易市场占据的期货品种。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