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批复文件,同意福 州市财政局将所持有的公司国家股1368.94万股中的761.70万股转让给福州庆隆 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庆隆公司)、607.24万股转让给福州华港投资有限公司(下 称:华港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后,福州市财政局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庆隆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76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华港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07.24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4.6%,股份性质均为社会法人股。
    上述相关股份正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