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8月2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06年8月12日上午8:30在包头市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刘志忠、易尚聪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分别委托董事燕洪全、汪辉文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胡玉林因病未能参会,委托独立董事李含善代行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宋建中、焦健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崔臣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汪辉文董事为副董事长,汪辉文董事简历见附件。
    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8月12日
    附件:汪辉文先生个人简历
    汪辉文,男,1961年12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曾任Nivalis公司副总经理,河北国投信托部总经理,现任嘉鑫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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