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希望有一天中国有赢得世人尊敬的法官,有霍尔姆斯、布兰代斯和卡多索这样伟大的法官。但我真的不希望有中国的比尔·盖茨夫妇和中国的巴菲特,出钱再多也别有
比尔·盖茨夫妇和巴菲特先生风光无限,在本国受到媒体的热捧,在国外也受到媒体的热捧。 他们因为会赚钱而受到热捧,更因为献身慈善事业而受到热捧。身价500亿美元的比尔·盖茨,已经拿出290亿美元设立了自己的基金会。他还表示,自己要从微软的管理中抽身,聚精会神地搞慈善,专心致志地搞慈善。巴菲特还拿出300亿左右的美元为比尔·盖茨夫妇捧场,将资金打入比尔·盖茨夫妇的基金会。总之,他们看上去很美,是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但我以为,慈善与慈善是不同的。如果是推食解衣那种慈善,那是很高尚的。可惜,大多数慈善并非此类。大多数慈善是寻找一种美妙的感觉——一种与衣锦还乡很相似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慈善是一种功名。中国清朝的时候,有钱人会捐款买个官位,光宗耀祖,名扬乡里。美国人有钱要办基金会。在美国的富人看来,官是会做到头的,但基金会帮助富人流芳百世。美国的基金会大多以出钱的慈善家命名,能够传上千秋万代。有些美国人捐款,则是出于避税原因。美国的遗产税高达50%。不过巴菲特将钱打入基金会后便可以避税。巴菲特还要往他的三个儿子名下的基金会各打入10亿美元,供其指定江山用——用钱指点江山。
但不管怎么说,富豪出钱了,所以成了慈善家。影片《教父》第二集开场就是第二代黑帮老大为公益事业捐款。尽管教父有过命案,但捐款后他就是个好人。比尔·盖茨是实业家,没有当过一天的黑帮。但不能说比尔·盖茨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不能说他头上就没有辫子可抓。微软公司在美国和欧洲都受到起诉,被控有垄断之嫌,而反垄断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错,被告是微软公司,不是比尔·盖茨。但微软公司难道不是由比尔·盖茨一手控制和操纵的吗?
慈善是美国的优良传统,时下也是一种时髦。美国各种慈善机构多如牛毛。美国富人甚至有害怕聚会的,因为聚会上经常有募捐的,为自己或配偶的什么基金会募捐。捐款可以是一种很好的感觉,施以援手可以证明自己的价值。但想当慈善家的人太多,募捐的人太多,心地再好的人,也会不胜其烦。何况,募捐者中常有亲朋好友,回绝请求或给的太少难免得罪人。
要想当大慈善家,就必须一手给钱,一手赚钱。能够暴富,才会出手大方,也才能出手大方。巴菲特能够富甲天下,首先归功于其父母,归功父母遗传给他的聪明才智,至少是归功于其父母给了他生命。但巴菲特恐怕更得感谢美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允许他赚大钱。美国已故大法官霍尔姆说过:“财富是法律的结果”。是的,比尔·盖茨这样的英雄确实了得,高盛的那批英雄确实身手不凡,他们也应该多得。但他们的贡献果然如此之大吗?其他小人物的贡献就那么小吗?比尔·盖茨贡献是大,但贡献再大,又比在伊拉克前线卖命的美国大兵的贡献大多少?恐怕是没有大多少。如果没有美国大兵在前线卖命,比尔·盖茨就过不上和平幸福的生活。如果没有美国大兵在前线卖命,恐怖分子完全有可能对比尔·盖茨在华盛顿州的豪宅搞定点爆破。如果用美元计算的话,比尔·盖茨回报方面比美国大兵高出千倍、万倍,甚至是亿倍。这是市场供求关系的结果,更是法律的结果。确实,找比尔·盖茨夫妇这样的人难,找美国大兵那样的人容易。但找愿意当兵卖命的美国人也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为了扩大兵源,美军也招募外国人。如果法律规定,美军只能招募本国人,美国大兵的身价就会迅速上升。法律也可以规定,美军只能招募三十岁以上的人当兵(美国富豪留给子孙的信托基金经常规定,子孙30或35岁后才能动用本金,因为许多美国人相信,30或35岁之后,人们才会比较明智地做选择)。如果这样,大兵与比尔·盖茨夫妇在身价方面的距离就会大大缩小。
美国的贫富差别实在是太大了。巴菲特自己也承认,他之所以捐出巨款,是因为“市场制度对穷人不灵。”相反,德国和日本没有那么多的慈善家,没有那么多的有钱人,但社会也发展的很好,人民也是安居乐业,程度不亚于美国。此外,世界上捐款最多的国家中,美国并不排第一;美国排第四,前三名是挪威、爱尔兰和瑞典。三个国家都是欧洲的福利国家,也是世界上贫富差别很小的国家。
慈善再好,那也是一种施舍。捐多捐少,捐与不捐以及何时捐,全凭慈善家的兴致。我们得眼巴巴地等待。巴菲特垂暮之年才肯告别财富,比尔·盖茨也早到了中年。总之,是他们尽兴之后,是他们耍钱耍累后才把钱捐出来(也不对,他们耍钱还没有耍累;他们只是把钱捐给了自己的基金会,他们还要继续耍钱,至少是比尔·盖茨还要继续耍,由他决定哪些穷人在哪些时候可以享受他的捐款)。这种慈善再好,也难免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美国出过很多著名的法官。我很希望有一天中国有赢得世人尊敬的法官,有霍尔姆斯、布兰代斯和卡多索这样伟大的法官。但我真的不希望有中国的比尔·盖茨夫妇和中国的巴菲特,出钱再多也别有——社会成本太高。
(作者系本刊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兼职教授)
(责任编辑: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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