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庆8月15日电(记者范迎春、崔峰)大庆市环保部门8月15日的最新监测显示,14日晚上发生在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炼油二厂的爆炸事故现场,总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未超过国家标准,事故产生消防污水也通过管线进入厂内的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作为锅炉用水,没有外排。
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说,他们在8月14日至8月15日对大庆炼化公司周围空气进行了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监测结果为,爆炸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直链烷烃,未检出苯、甲苯、二甲苯、丙烯腈、硫化氢等物质。
除消防污水被回收处理外,环保部门还对大庆炼化分公司的清净下水排口进行了监测,石油类和氨氮的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平日数据无显著差别。
8月14日,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炼油二厂二套ARGG装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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