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西安友谊东路营业部原总经理助理雍文,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客户资金5787.2万元用于炒股,导致331.8万元不能归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挪用资金罪,一审判处雍文有期徒刑8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2月,雍文利用“崔社社”的身份证在国信证券西安营业部开设账户。 之后雍利用该账户进行股票买卖并出现亏损。为弥补损失,雍从同年6月开始利用他负责营业部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之便,通过使用营业部证券交易系统数据库的密码,直接修改客户资金账户的资料,挪用公司客户交易保证金。
2005年7月底,雍文又开始直接修改交易系统数据库资料,将营业部有关客户的国债虚增至该账户后卖出,并将所收资金用于购买股票。从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雍采取同样手段,先后13次给该账户虚增资金3172.1万元;先后7次挪用国债卖出获取资金2615.1万元,共计挪用公款5787.2万元。
2005年10月,雍全部卖出该账户的托管证券,以偿还被其挪用的款项,这给国信证券西安友谊东路营业部造成382.2万元损失,其随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发后其亲属代其向公安机关退赔40万元,现尚有331.8万元损失无法归还。(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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