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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五日电(记者 贾全欣)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股权激励制度今天传来新消息,李荣融透露,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范性办法即将正式发布。
他是在“中央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上做上述表示的。他认为,股权激励是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一种激励方式,但在中国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的条件下引入股权激励的方式,需要谨慎从事,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负面影响。
李荣融称,国资委在推进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中,采取的是规范起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做法,先在法制环境比较健全、治理结构比较规范的境外上市公司中实行,然后在境内上市公司中试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目前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范性办法经过反复讨论,多方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即将正式发布。
李荣融强调,在组织实施这个文件时,中央企业要注意把握实施股权激励要与推进企业各项改革相结合,特别是要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同步配套;其次,掌握好股权激励的政策界限。首先,在起步阶段股权激励的水平不能太高,激励的对象也不能过宽。第三,股权激励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范进行,在股权授予中不能无偿量化存量国有资产,也不得由国有大股东单独支付激励成本。
他强调,文件下发后,希望各上市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履行好职责,积极稳妥,谨慎起步,防止一哄而起。 (责任编辑:王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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