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的严格土地管理风暴即将来临。据国土资源部8月14日公布的《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构建现代土地产权管理体制、统一的土地管理基础平台已经成为我国“十一五”期间地籍管理的总体目标。 除此之外,我国将力争在2010年前初步建立“权责明确、归属清晰、保护严格、依法流转”的现代土地产权制度。
《纲要》出台之前,我国的基本土地管理仍沿袭较为陈旧的制度体系。在改革和经济建设不断步入深水区后,旧有的土地管理体制很难适应现有的经济状况。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制定具体的规章和实施细则,以弥补土地管理中的缺陷和不足,如今年5月3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侧重于房地产市场的土地供给规划。此次《纲要》的出台,使得真正纲领性的土地管理政策有望得以进一步深入和完善。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纲要》的出台,无论是从微观的土地权利流转、建设、工业用地的审批与管理,土地转让中的补偿等;还是从宏观的土地作为基本要素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管理纲要均有所涉猎。
尽管意义深远,但《纲要》的具体实践仍将面临诸多挑战。在维持土地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下,如何实现土地使用权的顺利转让,提供一个使各方满意的解决方案,并以此为基础,明晰土地产权制度,这是一个非常具有创新性的课题。
具体而言,其根本阻力在于,地方政府作为土地转让的主要负责方,在地籍管理中承担了直接管理者的角色。然而地方政府亦难逃利益驱动机制的影响。主要政绩考核指标GDP增长的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招商引资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需要,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均指向了土地使用权这一宝贵资源的分配。因此,地方政府在与中央政府的博弈中,常常会从区域和局部的利益着想,这将导致非法使用土地的发生。
据新华社8月15日的消息,郑州市政府日前公布了国家对今年郑州市土地使用情况的检查结果。在市区新增的741宗建设用地中,违法用地664宗,占总数的89%。这一检查结果,是国家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才得到认定。这一事例充分表明,一些基层土地管理从属于地方政府经济建设的大局,瞒报土地使用情况的现象还不可避免地存在,违法违规的土地占用暂时还很难有效遏制。这些公然的违规行为表面上实现了招商引资,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然而绝大多数项目是破坏了土地使用的合理限度,给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另外,违规土地使用权让渡很难保证确保了原有土地让渡人的合法权益,离国家要求的合理安置土地使用权出让者的要求更是相去甚远,违背了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方针。
针对这些问题,如何建立合理的中央和地方基层管理权力分工,恐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前不久实行的土地督察制度,即是一项前期试点,然而其核心仍在于加强对基层行为的监督管理,未能触及权力分工这一根本问题。当然,如果建立层层上报审批的土地管理制度,行政成本也同样高昂。解决之道在于建立一个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土地审批核查机构,使其运作独立于基层经济建设利益的驱动,保持其公正、独立的权力地位,同时能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证国家整体利益的实现。
《纲要》的目标和思路固然重要,但是政策的可操作性亦是成功实施的必要条件。此次《纲要》制定了详尽的量化指标和保障措施。其中量化指标提供了操作的标准,主要包括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和土地使用权管理两个方面。其中,土地管理则体现在到“十五”期末,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覆盖率已分别达到了85%、73%、51%,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率在90%以上等;保障措施则体现在组织保障、队伍建设、经费落实以及工作方法等方面。《纲要》提出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监督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将地籍规范化建设进行到底。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