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6年8月14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其中8名董事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1名董事因在国外未进行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大股东股权被质押和多次冻结、其股权将进入法院拍卖程序、二股东向泽明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其股权的批复正在进展中的状况,大股东股权被拍卖后、二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新的股东将会提出新的董事人选,为避免频繁更换董事给公司造成资源浪费和不必要的影响,提议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经营班子任期相应顺延。
    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05年10月7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3月1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而做全面修订。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5月11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修改。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请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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