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 年8月7日公告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东通过热线电话、传真、网上交流、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在汇集广大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
    根据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06 年8 月17 日复牌。同时由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待相关文件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刊登通知。
    投资者请仔细阅读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8 月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和《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和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