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1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三届三次监事会的通知》,并以快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06年8月11日16:30,公司在总部五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三届三次监事会,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人数。会议由监事长聂剑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于2006年8月14日签署完会议决议:
    1、 审议〈〈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
    1)、2006年度中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6年度中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2006年度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附件、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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