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就股改进程公告如下:
    公司已于2006年7月29日发布了《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由于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方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与丰城矿务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丰城矿务局作为公司潜在控股股东已承诺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截止目前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尚未实施股改方案,因此本公司股票将按规定继续停牌。本公司将督促相关非流通股东尽快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