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公司近期将发布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14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10日-8月14日期间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襄樊市汉江国际大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詹祖盛先生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552人,代表股份53083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83%。
    其中: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39,5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的98.75%,占公司总股本的56.43%;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47人,代表股份13583916股,占公司流通股份的45.28%,占公司总股本的19.41%。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542人,代表股份13475116股,占公司流通股份的44.92%,占公司总股本的19.25%;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08800股,占公司流通股份的0.36%,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数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53083916 51629448 1391868 62600 97.26%
流通股股东 13583916 12129448 1391868 62600 89.29%
非流通股股东 39500000 39500000 0 0 100%
    表决结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投票情况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27574 同意
2 上海诚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06130 同意
3 朱宁 418900 同意
4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0 同意
5 刘明 318937 同意
6 姜运淑 292830 同意
7 重庆市格里特森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57600 同意
8 唐改英 213000 同意
9 陈甜 164700 同意
10 郑秀娟 16385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郭卫东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