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本次澄清公告的相关资料,本人阅读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本次澄清公告发表如下意见:
    北生药业董事会客观地对媒体报道事项进行了澄清,同意本次澄清公告。
    独立董事: 洪 琅、万有烈、喻大学
    200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