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的状况,国家环保总局在8月14日召开的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视频会议上,确定了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原则,并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确保实现削减目标。
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指出,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是今年下半年环保总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考核是落实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各级环保部门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尽快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地、县,落实到排污单位,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同时,考核结果要坚持“三挂钩”,即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与限期治理挂钩,与个人奖罚挂钩。对没有完成责任书要求的地方,暂停该地区增加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对电厂要全额追缴脱硫优惠资金;对瞒报、谎报治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