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范性办法即将正式发布,他强调,在起步阶段股权激励的水平不能太高,对象也不能过宽,首批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不可能很多,央企要防止一哄而上。 李国荣称,国资委在推进股权激励制度建设中,采取的是规范起步、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做法,先在法制环境比较健全、治理结构比较规范的境外上市公司中实行,然后在境内上市公司中试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目前,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范性办法经过反覆讨论,多方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即将正式发布。 他指出,股权分置改革后的企业也都把股权激励提上了日程,国资委的态度一直是积极的,工作也在抓紧进行。股权激励是市场经济中行之有效的一种激励方式,但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在中国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的条件下引入股权激励的方式,需要谨慎从事,发挥其积极作用,避免负面影响。 李荣融表示,在起步阶段股权激励的水平不能太高,激励的对象也不能过宽。考虑到目前实行股权激励的市场环境和相关条件不是很完备,中国缺乏这方面的经验,还要与当前社会对收入分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故即将出台的文件对股权激励的水平和对象都作了比较明确的限定。 他强调,在文件下发后,希望各上市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母公司要积极稳妥,谨慎起步,防止一哄而起。按照现在规定的条件,首批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不可能很多,目的就是要树立好的样板,引导企业把股权激励与深化改革转换机制结合起来。(fa)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