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已经向部分外资银行下发了《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外资银行想要从事人民币零售业务(如存款、信用卡等),须在中国本地成立公司。而具有法人资格的外资银行,也只能从事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业务。
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今年年底将对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但这一承诺并不意味着眼下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103家外资银行分行,能直接获得人民币零售业务牌照,分享中国国14万多亿人民币居民存款的大蛋糕。其前提是必须在国内注册,成为独立法人。
此外,对法人银行及其下设分行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的要求与中资银行保持一致,法人银行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下设分行营运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目前外国银行分行经营全面外汇业务营运资金最低为2亿元人民币,经营外汇和人民币业务营运资金最低为3亿元人民币。
新规还为法人银行从事全面人民币业务设置了较高的标准,如“允许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同时,法人银行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仍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两年盈利”的条件。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设有法人机构的仅为14家,其中7家外资法人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
据悉,银监会将于下周二和下周三在京分别召开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征求意见会,就该意见征求稿进行座谈。根据银监会下发的被“约见”的外资银行共有30家,绝大多数是在华业务量居前的外资银行,其中还包括平安银行、中银(香港)上海分行等合资银行。
而外资银行对变身法人银行,大多看法谨慎,认为有利有弊。但由于外资法人银行拥有“人民币零售业务”和“独立发行银行卡”等两大实质性利好,众多外资银行已经纷纷做好准备在中国本地注册。恒生银行中国业务总裁符致京表示:“恒生银行也已收到相关草案,恒生银行应该符合注册内地子公司的条件,如果有需要的话,恒生银行将考虑注册成内地子公司。”东亚银行执行董事陈棋昌明确表示,东亚银行有意将目前该行内地分行注册申请为内地机构,成为东亚银行在内地的全资附属公司,这将有利于东亚银行的发展,而且东亚银行正在积极准备,未来中国内地业务可能以子银行形式在内地上市。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