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 华 立2006年8月15日召开的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议案,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准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05 年年度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