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九化控股股东九江化学纤维总厂因为九江化工厂提供担保,根据江西 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赣经初字第9号民事裁决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院(2003)民二终字第195号民事裁决书,判决九江化学纤维总厂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上述股权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江西省华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 2006年8月27日上午10:00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