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控股股东贵州金江航空液压有限责任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于2006年8月14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定向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041号),同意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248.90万股金江公司所持股份的方案。
    特此公告。
    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