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5日上午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6年8月15日下午14:30在镇江恒顺宾馆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长叶有伟先生因公出国委托董事王明法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卫祥云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汤文桂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王明法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