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晓斌通讯员刘鹏)从8月10日起丰台开始向全区推行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模式,辖区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将实行由社区(村)自我管理的模式。
据丰台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所谓契约化管理就是由社区(村)对辖区内的出租房屋以及流动人口进行摸底,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台账,召开居民(村民)代表大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社区(村)出租房屋公约,实现社区(村)民对辖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自我管理。
今年3月,丰台区右安门东庄社区和花乡黄土岗村、郭公庄村、高立庄村率先进行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试点,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根据本地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现实情况,经居民和村民代表同意制定《出租房屋公约》,对于符合公约的出租户,发放出租房屋标示牌。居民和村民出租房屋按照《公约》规定实行,明确了自身的责任和义务。黄土岗的村民反映,《公约》保障了出租房主和承租人双方的利益。
从10日起,丰台区在全区21个街乡镇的251个社区和71个村,推广出租房屋契约化管理模式。各镇村、社区根据地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契约,规定“禁租”情形,交由社区居民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将有权对违约出租房屋进行清理。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