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探索建立银行、政府、社会中介和企业“四位一体”中小企业融资新模式,一改过去银行、企业“一对一”的关系,依托各区县政府,以中小企业信用平台和融资平台建设为核心,创新风险利益分担机制,再造业务流程,使银行资金顺利流向中小企业。 重庆银监部门认为,开发银行“四位一体”融资模式补充和完善了现行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四位一体”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具体内容是:首先,开发银行与重庆各区县政府签订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合作意向、合作领域、合作项目和合作额度,规定制度建设的内容与要求,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
其次,开发银行推动、重庆各区县政府发起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以此搭建起中小企业信用平台。中小企业信用促进会是企业自发成立的社团法人,主要负责对会员信用信息进行动态跟踪,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设定风险限额;而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则负责收集、管理信用促进会成员企业的全方位信息。开行要求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必须是信促会的会员。
第三,区县政府搭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重庆市各区县政府专门成立中小企业贷款监管领导小组、中小企业贷款专管办公室、评议小组、担保公司等机构,并与开行一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确定融资结算经办行。据了解,由于开发银行在区县没有分支机构,中小企业贷款专管办公室就负责贷款项目的开发、初审、组织民主评议会、贷后管理以及协调贷款本息回收等工作。另外,开发银行还通过发放资本金性质的软贷款,增强区县担保机构的实力。
最后,开发银行按与中小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将贷款方式分为中转批发、中转直贷和直贷三种。中转批发由开发银行将贷款统一放给政府指定的借款主体(融资平台),再由借款主体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给中小企业;中转直贷和直贷均由开发银行与中小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前者有区县政府成立的专管机构协助进行贷款管理,后者则由开发银行自行进行贷款管理,目前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主要按中转直贷方式进行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操作。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吴德礼行长说,为保障“四位一体”融资模式成功运行,开发银行和区县政府还加强了机制建设:一是经费补偿机制。开发银行按专管机构经办贷款额的一定比例支付委托费,用作专管机构经费补充,其中一部分用于评议员的咨询费。二是利率形成机制。开发银行根据筹资成本、客户信用等级、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三是担保机制。区县政府出资建立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开发银行起步阶段按一至五倍放大贷款,并视贷款运行情况动态调整。四是激励机制。一方面,区县政府根据贷款企业的信用等级和企业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实行财政贴息;另一方面,贷款企业信用等级每提升一档,开发银行在提升后同等信用等级贷款利率基础上优惠2%。五是约束机制。贷款企业信用等级每下降一档,开发银行在下降后同等信用等级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2%;贷款企业信用等级一年内下降两档以上,在一年内停止受理新贷款。六是风险分担机制。出现不良贷款、并造成最终损失的,开发银行承担损失的70%至90%,区县政府承担10%至30%。
重庆市万州区按照“四位一体”融资模式,与开发银行签订了授信总额达三亿元的中小企业贷款协议,到去年底,开发银行已向万州区13户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88亿元。据万州区经委副主任向育政介绍,去年,13户贷款企业销售收入平均增幅达25.3%,比全区11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平均增幅高7.9个百分点;13户贷款企业共实现税金7759万元,占到全区11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税金总额的31.5%;到去年底,13户贷款企业共安排就业5346人,仅去年就新增就业岗位634个。
吴德礼说,到去年底,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与重庆市30个区县政府签订了总额48亿元的中小企业贷款合作协议,已累计发放贷款21亿元,累计回收贷款三亿元,实现了到期贷款本息100%回收。去年,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贷款企业利润增长12%,税收增长6%,并新增就业岗位1.3万个。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