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8月16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B座22楼公司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胡传瑞先生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会议人员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3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3.42%。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
    2.其他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投资5200万元建设年产3000吨维生素C磷酸酯项目生产线的议案
    本项目通过引进国内先进的新型干燥技术路线,使用自动测量、计量装置控制生产,以VC为起始原料,经合成反应生成VC酯半成品,再经干燥和产品后处理,生成VC酯成品。该项目投产后,生产规模为3000T/a维生素C磷酸酯产品。该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0.59,投资利润率达25.61%,投资利税率达8.45%,投资回收期约为2.09年。
    同意2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投资项目相关事宜。并责成董事会降低成本、加快效率,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该项目投资,并尽早使该项目产生效益,以确定公司新的主营业务方向和利润增长点,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公司的经营困境。
    同意2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公司名称由“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该名称变更需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公司简称变更为“泰格生物”,相应英文名称也同时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因相应主营业务将发生变化亦同时变更。
    同意2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公司章程相应内容亦同时变更,具体详见《章程修正案》。
    同意2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授权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卓檀
    3.结论性意见: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