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之初殷勤邀请 楼盘售罄一脚踢开
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商们为了促销大都大打“公交牌”,楼盘开发之初,“殷勤”地请公交公司把公交线路开进小区,可是一旦楼盘售罄,开发商又往往违反承诺,把小区公交“一脚踢开”,把公交站场用地挪作更能赚钱的他用。
小区公交站场频频失地,公交沦为开发商牟利工具,入住居民出行不便叫苦不迭。这种现象在大城市普遍存在。专家建议,政府应加快建立对小区配套公交站场的监管机制。
开发商对小区站场“始乱终弃”
公交行业的业内人士向记者历数了开发商对小区站场“始乱终弃”的各种伎俩。
钱赚够了,一脚踢开。荔港南湾楼盘位于广州市南岸路,广州市城启集团在楼盘开发之初,强烈要求公交线路开进小区,于是全长20多公里,途经东风路、黄埔大道等繁华路段的261路将始发站放到了该小区。开发商提供了公交用地,惟一的条件便是将始发站名改为楼盘名字,他们所看中的正是公交车开行中的巨大广告效应。但当荔港南湾热卖一空后,公交站场被“凄惨”地赶出了小区。
百般刁难、蓄意驱逐。噪音、安全、污染等问题,常常成为开发商驱逐公交的借口。广州市电车公司开通的从文化公园到洛溪新城的74路,是广州市第一条由市内进入番禺郊区的公交线路。电车公司营运安全部经理梁炳华说:“当初开发商盛情邀请进驻小区,可是几年来,我们受尽了开发商的刁难。”
梁炳华告诉记者,开发商本是免费提供500平方米场地,可不久就提出公交场地使用不合乎当地交管部门的批文要求;被赶到洛溪桥脚栖身后,开发商又说这样运营会威胁大桥安全;近来又接到开发商限期迁出的紧急通知,说公交的停放处将建市政道路。
漫天要价、背信弃义。免费提供公交站场往往是开发商许下的美丽诺言。开发商随后总是提出收取进场费等要求,不然就以“不交费就撤场”相要挟。
广州市位于新市的云宵楼、位于番禺的丽江花园、碧桂园等楼盘,远离市区,没有公交,居民出行是个大问题。可是小区公交线路却仍难以逃过被漫天要价的命运,每条线路每月要收取几千元不等的进场费。
面积萎缩,逐步赶走。按照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新建的首末站每标准车用地100平方米,转弯半径为20多米,开行的线路每个首末站需要1000至1200平方米。
“我们从不奢望小区能按标准配套站场。可恶的是,有的小区开始提供的站场还过得去,但当房子一套套卖出去,站场面积也在一块块萎缩。最后连公交车转个弯都难,那站场不搬也得搬了。”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聂礼忠无奈地说。
广州美林海岸小区,原先“大方”地给公交提供了1000多平方米的公交站场,可楼盘热销不到一年,站场面积已缩水到不足原来的一半。多趟线路车在狭窄的场地里,只好“擦身”进出。
武汉开进金鹤园小区的588线路也是面临这样的窘境。楼盘销售成熟后,开发商把原有的公交用房收回,连司乘人员休息的地方都没保留,车辆调度和维修被迫挤进了自行车棚里。
谁来捍卫小区站场的领地
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的张志新告诉记者,公交线路一旦开行就相对固定,一般不会轻易取消,开发商正是因为吃准了这一点,才如此肆无忌惮。而对于开发商的种种不义之举,公交公司要不无奈就范,要不委曲求全。但这种现状却留下了大量的安全隐患和历史遗留问题。
金碧新城位于广州市交通极为不便的石磋路,该地段原来属于公交盲区,在开发商迫不及待的要求下,7路车开进小区并促进了楼盘销售,可开发商只愿将小区出入口作为公交的临时站场,这给小区埋下了许多安全隐患。交管部门多次提出整改,开发商也置之不理。
广州恒大房地产集团在工业大道上开发了金碧花园一期,楼盘开发中明确规划有一个永久性的公交站场,可是开发商却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这个站场挪作洗车等商业用地。
该集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记者,作为楼盘经营者,总是要让昂贵的地价发挥出它最大的经济效益。虽然投入公交站场建设的费用并不高,但它却没有经济上的回报。而改为商业用途,便可创造出丰厚的经济利益。
“开发商肯定是要赚钱的,可是事关百姓出行的大事,政府监管到哪里去了?”记者走访多个公交站场失地小区的居民都发出这样的质疑。
政府监督机制的缺位。据了解,对于小区配套站场全国目前尚缺乏一个统一的法律法规,但广州市在《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站场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和《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2005年)中都作出过明确规定,“规划居住人口在一万人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应在小区用地范围内配置公交站场,其中站场用地规模不小于2500平方米”。
“但这毕竟只是部门规章,而不是法律法规,约束力有限。即使开发商违反了规定,也难以对其采取有效的法律制裁。”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规划处处长沈颖认为。
有规不依、把关不严。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规划局等部门在验收恒宝华庭等楼盘时,严格要求小区配备站场,开发商硬是在寸土寸金的商业旺地挤出了公交站场,可是有的楼盘在验楼时,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让开发商蒙混过关了。
沈颖等专家建议,为确保大型住宅小区配套公交站场得以落实,必须强制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并建立规划、建设、房管、交通等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全程监管模式,对小区不配套建设公交站场的不给予验收合格。
政府示范作用的缺位。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副院长靳文舟指出,近年来,政府对公交站场歧视性的用地政策,使公交站场让位于商业房产开发的现状,对开发商起到了很坏的示范作用,也成为一些开发商肆意挤占小区站场的理由。
武汉鲁巷一带每年客流量达几十万人次,仅公交集团五公司就有380台车途经这里。上个世纪90年代,政府就规划建设鲁巷公交枢纽站和停车保养场。可是由于要搞娱乐业、写字楼等商业开发,已建成的公交站场被迫搬迁。
广州市政府投资13亿元修建的同德围丽康居、云山居等10多个教师新村就因公交站场等配套措施不落实,至今入住率仅三成。
政府财政支持的缺位
广州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张志新担忧地指出,目前小区站场都是由开发商出资修建,产权属于开发商。这就意味着,开发商对小区站场有生杀予夺的最大权力,这为小区站场的生存发展埋下了不安定的种子。小区公交站场作为社会公共品,政府对小区站场的财政投入处于空白是制约其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香港对小区站场的配套实行政府主导的强制推行,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按比例提取,作为城建配套资金用于小区站场的配套建设,主动为小区统一修建站场,产权则归政府。
业内专家指出,这种模式值得借鉴,关键在于政府应给市政配套资金制定分配比例,保障用于小区站场建设,可采取与开发商合资建设等方式,从而合理取得小区公交站场的产权。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