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深圳市蓝波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南方证券破产还债一案昨天(16日)终审判决,南方证券资不抵债122亿元(人民币.下同),需破产还债。 这是继大鹏证券破产案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宗券商破产案。 报道称,此次南方证券破产的申请人深圳市蓝波湾投资公司,曾将3000万元资金交予南方证券委托理财,但南方证券在支付了80多万元的投资收益后,没有再支付任何资金。 南方证券因高负债于04年初被深圳市政府行政接管,2005年4月29日被勒令关闭。2005年9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原南方证券公司基础上重组形成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深圳宣布成立,注册资本为15亿元。(jo)作者声明:在本机构、本人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所述文章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本版文章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文责自负。读者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