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是钉/文
最近发布的非美裔体育明星收入排行榜显示,姚明上一年度的收入为1944万美元,这比杨元庆去年2175万港元的年收入要高出六七倍。
作为带领一个国际化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征战的杨元庆,其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要远远超出靠单打独斗、表现个人能力在NBA赛事中大出风头的姚明。 这个结论大概不会受到什么质疑和反对。从理论上讲,以个人所创造价值的大小来决定其收入的多少是最为合理的。按照这样一个能够得到普遍认可的分配逻辑,杨元庆应该比姚明的收入高出许多倍才对。然而我们所看到的事实是:舆论界对于姚明高达近2000万美元的年收入表现得异常平静,以沉默表示认同;而对于杨元庆明显要少得多的收入却议论纷纷,而且矛盾集中在杨元庆的收入是不是太高上。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其最核心的原因在于国际体育明星的收入是高度市场化的,在这样一个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中,任何一个人只要达到了一定的水平都可以拿到相应的收入。与之相比,决定中国职业经理人薪酬水平的还有太多非市场化的因素,一些并不具备相应能力和水平的职业经理人因为谋取到了“位子”,而获得丰厚的薪酬。因此,透过现象看本质,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评论,与其说是对杨元庆高薪的质疑,不如说是对非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薪酬机制的反对更为恰切。
对比舆论界对于杨元庆和姚明高收入的不同反应,还有一个问题值得研究。与企业经营相比,体育表演更有直观性——人们很容易在一两场赛事中看到姚明的出色表现,却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看清联想未来的前景。这也就是说,对于杨元庆的绩效考核要远比对姚明的绩效考核复杂得多。目前,有一种将企业和职业经理人业绩考核简单化的趋向,出现了“唯销售收入论”的问题,这和我们国家长期以来左右人们思想和行动的“GDP崇拜”同出一源。有人以这种简单化的业绩考核方法,得出了中国企业经营业绩与高管薪酬倒挂的结论,这明显是不科学和不负责任的。事实上,考核一个职业经理人业绩的指标应当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对经营现状的考核,更应涵盖对企业未来发展潜力的考量,只有建立这样的考核机制和考核体系,才有利于职业经理人从根本上树立科学发展观,并进而推动中国企业和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显然是看到了这一点,早在今年4月份,国资委就提出要完善央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的考核力度,在央企负责人的考核中,新增“科技投入”指标,以促进央企职业经理人兼顾长期和短期利益。
姚明的收入要高出一个普通球员几百甚至上千倍,而这也正是鼓舞更多的球员通过努力实现其明星梦的动力。然而,在中国却有来自诸多方面的力量,限制职业经理人和企业普通员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最明显的例子是国资委明确要求央企负责人的收入不得超出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的14倍。在美国,情况有着明显的不同。有调查表明,美国200家最大型企业CEO去年的平均薪水比2004年增长27%,达1130万美元;但美国劳工的收入同期只增长了2.9%。企业高层特别是CEO与一般劳工薪资的差距进一步扩大。中国目前正处在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过程中,用人力(智力)资源替代日益紧张的自然资源,是一个必然而迫切的选择。因此,提高职业经理人的收入水平,鼓励更多的人成为“明星职业经理人”,对于扩大中国职业经理人队伍的整体规模、促进具有国际水平的职业经理人的产生都有着长远而积极的意义。
我们期待着杨元庆的天价年薪形成一种示范效应。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