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组织:中国应该建更多行业工会
7月29日,沃尔玛福建省晋江分店有25名员工在全总的指引下成立工会。 根据《工会法》,建工会的企业须将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这个2%本质上是企业向全总缴纳的“工会税”;其税基是“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含义是即使加入工会的员工不是全部职工,也不影响全总的税额。
工会税名义上是企业缴纳的。可如果企业确定其为“税”,则事实上必然由雇主和员工共同分摊,分摊的比例取决于各自的弹性;为此企业的支出高于原来的均衡工资,而工人的收入低于原来的均衡工资,其差额是工会税;企业成本增加,会缩减就业规模。如果企业确定其为“员工福利”,则员工原来享受的工资福利会缩水。全总对沃尔玛这么做有招么?
劳动的价格由资本和劳动在市场上的相对关系决定,如果劳动相对于资本更稀缺,那职工不需要什么“民主权利”就有高工资;反之,只能是低工资。如果工会热衷于鼓动劳动向资本斗争提高工资水平,市场上资本会变得更少,劳动变得更不值钱。国际劳工组织专家建行业工会的建议,等于给予某一个行业的员工某种政治权力,使劳资的权力平衡向劳方倾斜,而使生产性努力转向分配性努力。等行业工会林立之时,欧洲病也就离中国不远了。
(陈斌/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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