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鑫富药业1082万股有限售条件的部分流通股迎来了上市流通的日子,那些原来不能变现的非流通股股权,如今已经可以变成真金白银了。但是,让市场出乎意料的是,这家公司至今没有发布相关的公告提示,使得对限售股的解禁无法真正执行。
与此同时,G敖东、G凯诺和七匹狼等多家股改公司在限售股份解禁日期到来的时候,也都在保持着同样的“沉默”。
四家公司未发公告提示
到目前为止,未在限售股上市前进行公告提示的公司共有四家,分别是G敖东、G凯诺、七匹狼和鑫富药业。
其中,沪市只有G凯诺一家;而其余三家均为深市上市公司,其中七匹狼与鑫富药业是中小板上市公司。
按照时间顺序,G敖东在第二批试点公司中首先实施股改,其3044.45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应在8月4日解禁。
而在此前的6月22日,G敖东发布的《股东股权质押》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897.61万股中的2160万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敦化市支行。上述质押于2006年6月16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6年6月16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8月7日,G凯诺的224.96万股限售股解禁时间已经到期。而在8月9日,G凯诺公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称,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证监会核准。
按照既定时间安排,8月9日七匹狼552.5万股有限售条件的部分流通股,8月14日鑫富药业1082万股有限售条件的部分流通股,也都应相继上市流通。
公司给出的理由各不相同
“公司确实还没有发布相关的公告,不过不发公告也不违法。限售股到期解禁,是法律赋予了股东这样的权利,只是由于公司还没有作出限售股解禁的公告提示,使得这个权利目前还不能行使而已。”七匹狼证券事务代表孟凡景如此告诉记者。
根据孟凡景的解释,七匹狼之所以还没有发布公告提示,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集团公司作为家族企业,尽管面临限售股出手套现的诱惑,但是更看好公司的未来,并没有考虑过减持的问题。其他小一点的原非流通股股东,也同样没有对相关股份减持的需求。同时,作为七匹狼当初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大通证券目前正处在破产重组过程中,公司目前也正在物色新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在股改时的承诺进行核查报告,以做出原来的限售股能否解禁的判断。
而G敖东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士对未发公告的解释是,公司6月5日刊登了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当时正与广发证券就借壳延边公路上市事宜进行协商。直到公告发布日,双方尚未达成任何协议。公司股票自2006年6月5日(星期一)起停牌,至今还没有复牌。所以,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公司限售股解禁还需要延后一段时间。
鑫富药业董秘阳志勇坦言,公司原来的部分限售股目前已经具备了上市流通的权利,但是由于相关股东减持意愿不是很强烈,所以董事会还没有向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这个星期内可能会着手去做这件事。
在沪市上市的G凯诺内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在这方面的要求,上交所和深交所可能不太一样。这位人士说,G凯诺已经咨询过上交所专门分管人员,对方称公告可发可不发。理由是,根据一年前公司进行股改的时候已经公布过方案,应该能够推算出这些限售股开始解禁的具体日期。
限售股解禁应当预先提示
根据记者粗略统计,从去年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以来,总共有三个文件都对限售股流通作出了具体规定。
其中,上交所、深交所和中登公司2005年9月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19条规定,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限售期满,由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股份解除限售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复核后,可以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手续;第20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限售期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刊登提示公告。
深交所2006年5月18日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第10条更是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提示性公告包括以下内容: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时间和数量;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深交所2006年6月1日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也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解除股份限售的三个交易日前刊登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交易所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些公司现在不发公告,等于暂时放弃了限售股流通的权利。将来等到条件成熟、限售股想上市流通的时候,公告提示是必须发布的,交易所也将对这些事情进行重点关注。 (责任编辑:吴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