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案9月5日再开庭
本报记者 陈慕鸿
昨日下午4点左右,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关于“东方电子虚假证券信息纠纷案”的传票。传票显示该案将在9月5-12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涉及传唤人包括青岛投资者毕晓燕等100人。
据该所的顾文江律师透露:此次庭审将先进行证据交换,因为涉及人数较多,交换证据就要占去很多时间。此案的重点目前主要包括两个难点。一是具体的赔偿额度;二是具体执行。顾律师说:目前,只是东方电子以股改为契机单方提出赔偿方案,公司大股东赔偿65%,并且用股票来支付,另外的35%不知道怎么赔偿。这个具体赔偿额度还是应该在法院的主持之下,通过受损投资者和东方电子双方协商,最终来确定。关于本案的执行顾律师说:因为此次赔偿的股票是采用非交易过户,单个的股民不可能到深交所去过户,所以应该在法院的主持之下双方要达成一个法律调解书,法院下达一个协助执行通知书,然后再去交易所过户相对容易。
目前,东方电子股票自7月22日因宣布股改停牌后还没有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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